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久久人人爽爽爽人久久久

1. 久久人名

  大国治理,机杼万端。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5年前,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法治大事,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循法而行

  引领法治建设战略实现历史性转变

  法者,治之端也。

  “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法治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

  不久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通过立法,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供制度支撑。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成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特征。

  纵观人类思想发展史,凡是科学的理论都必然扎根于、来源于社会实践,并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变革力量。

  从河北、福建、浙江到上海,习近平同志在地方从政历程中,始终尊崇法治、践行法治,到中央工作后,一以贯之高度重视推进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动员令。

  转过年后的1月,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

  2014年的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力透纸背,写下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

  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到“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到“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法治中国建设按下“快进键”,我们党治国理政迈向法治化新境界。

  在实践检验中全面发展,在时代进程中成熟完善。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的内涵,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得到集中凝练的概括。

  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习近平总书记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引领法治建设战略实现历史性转变,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书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提供了有力保障。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出台《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开。

  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展、不断丰富、继续完善,进一步回答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与改革、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征程上的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遵循。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强大理论优势和生机活力的奥妙所在。

  纲举目张

  引领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进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高效组织、有序开展,法治工作质效大幅提升,谱写了新时代良法善治新篇章。

  ——法律规范体系日臻完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随着时代发展和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2018年3月11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9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亿万人民的重托,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作出郑重的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完善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奋斗目标和国家领导体制,确立国家监察制度……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又迎来了一次完善和升华。

  编纂民法典,修改立法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取得一系列新的重要成果。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10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4万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引用商鞅变法时徙木立信的典故,深刻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2023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国徽熠熠,见证神圣时刻。习近平主席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庄严宣誓。

  如今,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常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面依法治国的步履更加坚实。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

  修订国务院组织法,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

  ——法治监督体系日趋严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因为信用等级高,北京某企业年度现场检查总量被核定为12次,“如无特殊情况,只能少不能多”。

  综合评价高,现场检查次数少;综合评价低,现场检查次数多——这套“风险+信用”综合评价,是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综合监管改革的一项举措。

  今年,司法部统筹组织政府行政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证法官、检察官“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建立巡回检察制度、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法律监督……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一系列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得到解决。

  如今,立法公开、执法公开、司法公开全面推进,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

  “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

  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组数据勾勒出我国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坚实足迹:政法系统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全覆盖,法官、检察官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超过95%,律师人数达83万人、公证员1.5万人、仲裁员6.7万人,法学院校每年培养输送10万名法治专门人才……

  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创新发展,数字检察赋能高质效办案……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法治领域全方位全场景科技应用加快推进,不断塑造法治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党内法规体系日益完善。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个“法度”主要就是党内法规制度。

  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这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使党的问责工作有了第一部基础性法规……新时代,管党治党全面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如今,党内法规制度朝着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展,为深入推进依规治党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强大助力,形成治国理政的合力和效能。

  夯基固本

  引领法治保障能力实现历史性提升

  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拿什么来保护?积累下来的宝贵治理经验,靠什么来巩固?

  答案是法治。

  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20年5月28日,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高票通过时,人民大会堂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一系列立法“组合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扭转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为实现香港由乱及治,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以国家安全法为统领,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出台,不断筑牢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法治保障。

  制定监察法,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蹄疾步稳;司法体制改革向党委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领域全方位、各环节稳步拓展;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始终由法治引领、靠法治保障。

  政法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摧毁一大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贩毒走私、赌博等犯罪集团,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

  今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这部法律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举措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南海之滨,风起潮涌。瞄准12月18日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海南自由贸易港正以“冲刺”姿态推进各项工作,届时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修改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不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两个结合”的高度,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法理精华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极大地增强了中国人民在法治和国家治理上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

  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提出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相继出台英雄烈士保护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成为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写照。

  曾经的“扶不扶”“救不救”“管不管”“劝不劝”,像一把枷锁,束缚着人们见义勇为、互帮互助的善念。

  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裁判,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分为5编。9月,总则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3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10月,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入二审。

  如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完善,监督执法日益严格,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确立起来,人们法治意识稳步提升,有力护航美丽中国建设。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今年10月20日,国际调解院开业仪式在香港举行。成立国际调解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成果,是国际法治领域的创新之举。富有东方智慧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了国际版,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法治正能量。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今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关于全民普法工作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写入国家法律,进一步巩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

  只有在奔腾的历史长河中、在激越的时代浪潮里,才能把握伟大思想的律动。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动法治中国巨轮行稳致远。

  本报记者 徐 隽 亓玉昆

  《人民日报》(2025年11月17日 第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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