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预期变动力 这场研讨会链接法治与创新|色情A片直播免费观看

第十七届北京民建民营经济法治研讨会举行。(《中国新闻》报 任德辉 摄)

  “作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最直接的受益者,随着这部法律出台,我们对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的预期更加明确,得以扫除顾虑,专注于创新。”近日,在由民建北京市委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主办的第十七届北京民建民营经济法治研讨会上,京东集团相关负责人分享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体会。

  他举例道,今年9月,京东集团依托长期深耕工业供应链领域所积累下的技术与数据,率先在行业内发布工业供应链大模型,助力汽车制造、钢铁冶金、能源电池、机器人等重点工业领域降本增效。

  如何让法治保障触达更多像京东这样的企业,让预期变动力,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浪潮?本次研讨会上,200余位来自学界、政法界、企业界的嘉宾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落实与完善展开讨论,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近年来,AI技术产品日新月异,在为广大民营企业打开发展空间的同时,也面临着保障数据安全、厘清权责边界等挑战。本次活动上,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教授栗峥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合理使用数据”、“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试验”,构成了拉动AI产业发展的“三驾马车”。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的经济逻辑环环相扣,即通过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生态,优化资源配置,微观上激发经济主体活力,最终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栗峥表示。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涉及数据权益、平台竞争、虚拟财产、个人信息的新型案件日渐增多。为回应相关诉求,北京互联网法院明确新技术、新业态的司法裁判规则,开展巡回普法、巡回审判,引导广大企业合规健康发展。

  本次研讨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表示,法院将注重平衡保护与发展、效率与公平、创新与安全的关系,加强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点领域司法前沿问题的研究,发挥首案示范效应,通过典型案例明晰行为边界和裁判规则,推动形成行政司法协同、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优化营商环境合力。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能够在快速成长的同时保持健康发展,是大家‘一起玩’的结果。”民建北京市委会法制委副主任兼秘书长,新浪集团法务部总经理谷海燕表示,从早年微博推行“网人治网”、成立“微博专家委员会”来处理网络纠纷,到近年来向网民开放网络谣言“标注权”,发挥网络自我净化功能,都反映了法治既是企业持续创新的前提,亦可为企业创新提供方向。

  据悉,北京民建民营经济法治研讨会由非公经济法治研讨会发展而来,已连续举办多年,始终聚焦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改革的重要法治问题,坚持将“民建所长”与“大局所需”相结合,密切联系经济界,搭建与法律界的桥梁。

  民建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会主委司马红在本次研讨会上表示,要深刻把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战略价值,为民营经济在稳定经济增长、推动外贸、促进创新、保障就业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要当好政策宣传的发声者、法治建设的建言者、高质量发展的践行者,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完)(《中国新闻》报 任德辉 报道)

jinguanzhongguobingweicaiqujizhongqingjiaoqingqianshuishoudengxingdong,dansuizheshuishoudashujuguangfanyingyong,wangzhuang、xitongxingshuishoufengxianfenxiqudaileciqiangerenjingyandianduidianfenxi,shuishouzhengguanlidushishishangzaibuduanqianghua,shuishouzhengshoulvzaibuduantigao。yiqianqiyetouloushuikenengburongyibeifaxian,danjinxieniantongguoshuishoudashuju,shuiwubumenhuishoudaoqiyefengxiantishi,binggenqiyequeren,bushaoqiyexuyaoyifabujiaoshuikuan。尽(jin)管(guan)中(zhong)国(guo)并(bing)未(wei)采(cai)取(qu)集(ji)中(zhong)清(qing)缴(jiao)清(qing)欠(qian)税(shui)收(shou)等(deng)行(xing)动(dong),(,)但(dan)随(sui)着(zhe)税(shui)收(shou)大(da)数(shu)据(ju)广(guang)泛(fan)应(ying)用(yong),(,)网(wang)状(zhuang)、(、)系(xi)统(tong)性(xing)税(shui)收(shou)风(feng)险(xian)分(fen)析(xi)取(qu)代(dai)了(le)此(ci)前(qian)个(ge)人(ren)经(jing)验(yan)点(dian)对(dui)点(dian)分(fen)析(xi),(,)税(shui)收(shou)征(zheng)管(guan)力(li)度(du)事(shi)实(shi)上(shang)在(zai)不(bu)断(duan)强(qiang)化(hua),(,)税(shui)收(shou)征(zheng)收(shou)率(lv)在(zai)不(bu)断(duan)提(ti)高(gao)。(。)以(yi)前(qian)企(qi)业(ye)偷(tou)漏(lou)税(shui)可(ke)能(neng)不(bu)容(rong)易(yi)被(bei)发(fa)现(xian),(,)但(dan)近(jin)些(xie)年(nian)通(tong)过(guo)税(shui)收(shou)大(da)数(shu)据(ju),(,)税(shui)务(wu)部(bu)门(men)会(hui)收(shou)到(dao)企(qi)业(ye)风(feng)险(xian)提(ti)示(shi),(,)并(bing)跟(gen)企(qi)业(ye)确(que)认(ren),(,)不(bu)少(shao)企(qi)业(ye)需(xu)要(yao)依(yi)法(fa)补(bu)缴(jiao)税(shui)款(kuan)。(。)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