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疗法治耳鸣,非但没治好听力还下降?法院判了|色噜噜狠狠狠综合曰曰曰
音乐疗法治耳鸣,非但没治好听力还下降了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应“退一赔三”
判词摘录
苏州××技术公司以“音乐治疗耳鸣”为卖点,虚构技术支撑、夸大服务功效:宣称其定制音乐采用“美国FDA认证技术”“加拿大模拟大脑结构的人工智能技术”,实为FDA注册而非认证,且无法提供加拿大技术依据;标榜“80%以上用户耳鸣改善”“耳鸣可减轻甚至消失”,但无法提供有效临床数据佐证;冒用国内外专家名义作技术背书,无法提供合作证明;违规使用“治疗耳鸣”“国际推荐声治疗”等医疗用语,超出普通商品宣传范畴。苏州××技术公司以上行为构成虚假宣传。
原告存在耳鸣症状,受苏州××技术公司上述虚假宣传误导,购买价值1988元的服务套餐,使用后耳鸣未获改善,应当认定苏州××技术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应承担“退一赔三”责任。
□ 本报采访组
“花了近2000元,耳鸣没好,听力反而下降了,必须退款,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王丽(化名)对自己购买音乐疗法被骗的经历仍颇为气愤。
王丽此前受耳鸣困扰,听信江苏苏州某技术公司“美国FDA认证技术”“80%以上用户耳鸣改善”“耳鸣可减轻甚至消失”等宣传,通过相关App购买音乐进行治疗,可结果症状不仅没缓解反而加重了。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处商家构成欺诈,‘退一赔三’,判决合理,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王丽说。她向记者回忆起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购买“尖端疗法”
事情要从2021年秋天说起。当时,身在浙江杭州的王丽备受耳鸣困扰,经常夜不能寐。听说苏州某技术公司的“音乐疗法”后,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联系了该公司的客服。
“从国外引进的‘尖端疗法’”“我们取得了多项专利,并与多家医院展开了积极有效的合作”“成功帮数千名用户缓解了耳鸣和眩晕症状,80%以上的人反馈耳鸣得到改善”……客服向王丽热情介绍,称这项技术源自国外某知名公司,在国外已推广多年。
客服说,可以为王丽提供“个性化定制音乐套餐”,“这不是普通音乐,是通过人工智能模拟大脑结构,能让耳鸣逐渐消失的治疗手段。国外做一次要2000美元,我们因为是半公益性项目,国内优惠价只要1988元”。
王丽回忆道,对方说得天花乱坠,让人心动不已。在此之前,她已辗转多家医院,尝试过多种治疗方案均收效甚微,而客服告诉她,公司的这项技术得到了不少医院执业医师的认可、推荐。
于是,王丽通过该公司开发的App支付了1988元,购买了“随访服务方案”——客服承诺3天内交付5首定制音乐,并附赠专用蓝牙耳机。
在王丽不断地催促下,付款9天后,客服发来消息:“您好,您的音乐已经制作好啦。”并承诺额外赠送一首定制音乐作为延迟交付的补偿。然而,此时的王丽不会想到,这个“音乐疗法”不仅没治好病,反而让她听力下降、病情加重,最终走上法庭。
治疗后病情加重
“拿到定制音乐后,我严格按照要求,每天累计收听2小时以上。然而,仅3天后我就发现情况不对劲:耳鸣声音更响了,比没治疗前还严重。”王丽说,她紧急联系客服,得到的回复是:“您可能是有听觉过敏,听的时间超过自己的耐受度会感到不适。”
客服建议她缩短每次收听时间,“声敏(即听觉过敏)最严重的患者听5分钟都不行,但是经过训练,不到一个月声敏就好啦”。
王丽认为商品根本不如宣传的那般,提出退款,客服先是以“音乐一旦制作好后不可以退款”拒绝,然后不断劝说王丽“您要相信我们的音乐,相信通过您的坚持会有改善的”。
王丽只得继续尝试。然而,耳鸣症状始终没有得到改善。她去相关机构做了听力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其听力有所下降。这让她气愤不已。
拿着最新的听力检测报告,王丽再次提出退款要求,这次得到的却是沉默。客服不仅不再回复她消息,还屏蔽了她的朋友圈,之前承诺的随访服务也戛然而止。
判决“退一赔三”
那么,耳鸣是否能够通过音乐治疗?
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库专家、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主任法医师施晓玲告诉记者,耳鸣本身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听觉系统的症状。耳鸣的原因极其复杂,常常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耳鸣的原因可以分为两大类:耳源性原因(与耳朵本身直接相关)和非耳源性原因(由身体其他疾病引起)。
“本案中,被告商家在未对原告耳鸣原因进行鉴别的情况下,称音乐可以治疗原告的耳鸣,不具备科学依据。”施晓玲说。
后来,王丽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了该技术公司。经调查,该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及App中宣称有各种专家团队,但无法提供合作证据,所谓的多项专利技术也拿不出任何依据,而其对于“国内耳鸣个性化音乐研究结果证明有积极治疗效果”的说法,仅能提供与产品无关的学术论文。园区市监局认定该技术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对其作出了相应处罚。
有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支持,王丽向园区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7月,园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被告某技术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判处其退还服务费1988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5964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及其工作人员在宣传其服务内容时提到定制其服务“耳鸣就会逐渐得到减轻甚至消失”,并且在原告订购及使用被告产品的小程序、App中运用大量类似“耳鸣没有药物可以治疗”“国际推荐的方法都是声治疗”等表述,给包括原告在内的消费者造成严重误导,应当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故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已付服务费1988元并赔偿三倍赔偿金5964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在本案中取得的两副蓝牙耳机应当返还被告。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这个判决结果既肯定了我的维权努力,也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王丽提醒道,警惕“科学包装”下的陷阱,不要轻信那些宣称能“治愈”耳鸣的商业宣传,身体不舒服还是得去正规医院。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周斌 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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