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论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产乡下三级农民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三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新华社评论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我们党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十四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济社会发展始终锚定人民幸福这一“国之大者”,民生保障扎实稳固,人民福祉不断提升:每年城镇新增就业稳定在1200万人以上,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球规模最大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5%以上……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才会拥有最坚实的依托、最强大的底气、最澎湃的动力。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新时代新征程上,无论是发展经济、推动创新,还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为政贵在行,民生重在实。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高质量发展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中国,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式现代化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集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现代化建设不断开拓向前。从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到开展网络征求意见活动、累计收到有效建言311.3万余条,再到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共吸收修改意见452条,吸收率达21.4%……《建议》的起草是发扬党内民主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的坚定政治立场。前进道路上,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不断激发亿万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有了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为了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发展,发展才有动力。迈向“十五五”,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人民至上”落到实处、落到细处,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一定能够凝聚起亿万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磅礴力量,共同创造更美好生活、书写发展新篇章。

jinguanzhongguobingweicaiqujizhongqingjiaoqingqianshuishoudengxingdong,dansuizheshuishoudashujuguangfanyingyong,wangzhuang、xitongxingshuishoufengxianfenxiqudaileciqiangerenjingyandianduidianfenxi,shuishouzhengguanlidushishishangzaibuduanqianghua,shuishouzhengshoulvzaibuduantigao。yiqianqiyetouloushuikenengburongyibeifaxian,danjinxieniantongguoshuishoudashuju,shuiwubumenhuishoudaoqiyefengxiantishi,binggenqiyequeren,bushaoqiyexuyaoyifabujiaoshuikuan。尽(jin)管(guan)中(zhong)国(guo)并(bing)未(wei)采(cai)取(qu)集(ji)中(zhong)清(qing)缴(jiao)清(qing)欠(qian)税(shui)收(shou)等(deng)行(xing)动(dong),(,)但(dan)随(sui)着(zhe)税(shui)收(shou)大(da)数(shu)据(ju)广(guang)泛(fan)应(ying)用(yong),(,)网(wang)状(zhuang)、(、)系(xi)统(tong)性(xing)税(shui)收(shou)风(feng)险(xian)分(fen)析(xi)取(qu)代(dai)了(le)此(ci)前(qian)个(ge)人(ren)经(jing)验(yan)点(dian)对(dui)点(dian)分(fen)析(xi),(,)税(shui)收(shou)征(zheng)管(guan)力(li)度(du)事(shi)实(shi)上(shang)在(zai)不(bu)断(duan)强(qiang)化(hua),(,)税(shui)收(shou)征(zheng)收(shou)率(lv)在(zai)不(bu)断(duan)提(ti)高(gao)。(。)以(yi)前(qian)企(qi)业(ye)偷(tou)漏(lou)税(shui)可(ke)能(neng)不(bu)容(rong)易(yi)被(bei)发(fa)现(xian),(,)但(dan)近(jin)些(xie)年(nian)通(tong)过(guo)税(shui)收(shou)大(da)数(shu)据(ju),(,)税(shui)务(wu)部(bu)门(men)会(hui)收(shou)到(dao)企(qi)业(ye)风(feng)险(xian)提(ti)示(shi),(,)并(bing)跟(gen)企(qi)业(ye)确(que)认(ren),(,)不(bu)少(shao)企(qi)业(ye)需(xu)要(yao)依(yi)法(fa)补(bu)缴(jiao)税(shui)款(kuan)。(。)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