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婚假由5天延长至20天 生育假、育儿假同步调整|国产农村妇女AAAAA视频
中新网成都11月28日电 (单鹏)四川省人大28日发布消息称,四川省婚假由5日延长到20日。
据悉,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
本次条例修改涉及多个重点,主要包括完善婚假、延长生育假、延长男方护理假、完善婚育假期规定、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等内容。
在完善婚假安排上,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五日”。
针对延长生育假,条例相关条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本人申请及所在单位同意,还可以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男方护理假也有所增加,“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在完善婚育假期规定上,条例相关条款修改为:“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并新增条款“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为合理分担生育休假成本,条例新增条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在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方面,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不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对落实本条例规定假期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除四川外,全国已有包括浙江、山东、湖北等在内的27个省(区、市)延长了婚假,延长后的婚假时长在10至30天不等。延长婚假有助于提升婚育意愿,助力人口均衡发展与经济活力提升,并通过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等,确保相关政策能够有效落实。
据了解,该决定自公布之日(11月28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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